皖政办秘〔2022〕42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
来源: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人: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10-01 09:25:20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皖政办秘〔2022〕42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2025年底前,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进一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省数据资源局起草了《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任务分工(送审稿)》,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任务分工》共分为5个部分、75项任务。
第一部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主要包括承接认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筹等10项任务。
第二部分,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主要包括规范审批服务行为、规范审批监管协同、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服务场所、规范网上办事、规范线上线下融合、规范评估评价等23项任务。
第三部分,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主要包括推进“集成办”、推广“免证办”、推动“就近办”、推动“网上办、掌上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安康码“一码办事”、长三角政务地图、提供周末服务等15项任务。
第四部分,提升保障支撑能力水平。主要包括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建立窗口人员激励工作机制、组织“业务素质提升年”系列活动、加快构建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应用、加强系统深度对接和政务数据共享等13项任务。
第五部分,鼓励改革试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试点、首席数据官试点、移动审批试点、“皖企通”试点、数据赋能试点、事项集成办理改革、信用报告应用改革、“一码免证”试点等14项任务。
三、主要特色
《任务分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部署要求,结合我省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提出多项创新性示范性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突出”上。
一是突出全面性。既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同时又充分承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等国家层面近一段时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
二是突出创新性。在全面贯彻国家文件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体现安徽工作亮点,力求推出一批在全国带有一定创新性、引领性重要举措,如一体化基础数据平台、涉企服务接入“皖企通”、推广全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在线办理、开发政务服务主题地图、数据赋能一件事等。
三是突出示范性。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一批具有试点示范性改革举措,鼓励各地各部门主动申报、试点探索,形成“一地创新、全省受益”工作格局。
四是突出操作性。结合我省实际,将《指导意见》中的任务具体化、颗粒化,细化提出安徽版的落实举措和具体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一个单位牵头负责,确保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