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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人: 苏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8 14:35:00
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2022年5月,我中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精神,按照“免报直发”模式为滁州市市本级裁员率达标、不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的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资金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的对公账户、其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法人账户。我中心通过社保缴费企业留存账户信息、税务部门留存账户信息比对、电话、QQ群等多渠道方式,梳理出大部分企业账户信息并进行了资金发放,但截止目前,仍有398家用人单位(包括需自主申报企业)因账户信息不全、不准、未申报等情况,导致资金未拨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将对所有未发放成功及未自主申报企业名单进行两次公示,每次公示15个工作日(首次公示期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5日),请相关用人单位看到公示后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两次公示期结束后,仍未提供准确信息的,将视为选择自主申报模式。
附件1:滁州市关于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发放失败企业名单的二次公示.docx
联系电话:0550-3052092
联系单位: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